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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對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的要求日趨嚴謹,越來越多企業已完成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建置,並將實體安全、機具操作、作業環境等風險納入常態管理。然而,當「安全」的定義逐漸從「身體不受傷害」擴展至「心理不受傷害」,許多已具備ISO 45001基礎的企業,開始面臨一個新的課題:如何將既有的風險管理架構,延伸至心理社會層面?ISO 45003(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-工作中的心理健康與安全-心理社會風險管理指引)正是為此而生。
之所以說ISO 45003是ISO 45001的自然延伸,而非另起爐灶,可從以下兩個角度來說明:
首先,從風險管理邏輯來看,ISO 45001要求組織辨識危害、評估風險、擬定控制措施,這套邏輯同樣適用於心理社會危害;差別在於危害的類型從機具、化學品、作業環境,擴大到工作量、工時安排、組織文化、人際關係與職涯發展等因素。
其次,從管理系統的角度來看,已建置ISO 45001的企業通常已具備申訴管道、內部稽核、管理審查等機制,這些機制本身即可作為導入心理社會風險管理的基礎架構;企業不需要重新建立一套獨立系統,而是在既有架構中「擴充」而非「新建」。
企業若想將ISO 45001的風險管理延伸至心理層面,可參考以下做法:
步驟一:擴大危害辨識的範疇。將心理社會危害納入既有的危害鑑別清單,ISO 45003將心理社會危害歸納為三大類:工作方式(如工作量、截止期限、角色明確度)、社會因素(如組織文化、人際關係、霸凌與騷擾)及工作環境與設備(如噪音、照明、遠距工作的孤立感),逐項對應至企業的實際作業情境。
步驟二:比照實體風險評估方式,建立心理社會風險評估流程。透過員工調查、焦點座談或既有的申訴紀錄,找出高風險部門或職務,並依照可能性與嚴重度評估優先順序,這個過程可直接套用企業原有的PDCA循環(規劃、執行、查核、行動)。
步驟三:將心理健康措施與既有管理配套連結。包括將心理社會風險評估結果納入年度管理審查、把相關指標納入主管的績效評核、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各級主管辨識心理社會危害的能力,讓心理健康管理不是外加的專案,而是管理系統運作的一部分。
結語:對已建置ISO 45001的企業而言,導入ISO 45003不代表推翻既有系統重來,而是善用既有的風險管理邏輯與管理配套,將關注範疇從「身體安全」延伸至「心理健康」。建議企業以現有的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流程為基礎,逐步擴充心理社會風險項目,讓企業的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真正涵蓋員工的身心健康,也為企業的永續發展與ESG實踐奠定基礎。
此篇文章由協會 副理事長-邱立基 授權提供

